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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力保粮油价格水平不高于去年同期

发布时间:2020-03-07 22:03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通讯员卫掌帅)3月5日,湖北省粮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发改(粮食)部门、省级战略储备粮油有关承储企业,要通过加大储备轮换投放量、稳定原粮出库价格、强化成交价格把关、稳定加工企业出厂价等措施,进一步做好粮油稳价保供工作,实现湖北粮油价格水平不高于去年同期的目标。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地方储备粮油轮换出库力度,提高轮换比例。对已下达轮换销售计划的,要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按价格规定在三天内全部挂牌拍卖,及时组织销售,尽早出库,满足市场原粮需求。尚未下达轮换计划但市场有需求的,储备企业及时申请,批准实行特事特办。必要时,省局可直接将省级战备储备挂牌交易,投放市场。

同时,稳定原粮出库价格,省、市、县三级地方储备稻谷、小麦和食用油,轮换成交价不得高于去年同期水平。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会同湖北省粮油信息中心综合比照考虑粮食品种、品质、年限、质量等级等因素,分类精准确定去年同期价格,并报省局备案。对挂牌价高于去年同期的,要通知相关企业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重新挂拍。竞买企业应是省内粮油加工企业,须承诺所购粮油生产的成品粮油出厂价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成交价格要以去年同期价格为限,成交情况要当日报省局。

通知还要求稳定加工企业出厂价。各级发改(粮食)部门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和指导粮油加工企业,保证其成品粮油出厂价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要争取出台物价补贴、税费减免、财政补助等支持保供稳价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激励加工和储备企业在稳价保供上作出更大贡献。

省粮食局表示,将加强对粮油交易和出库环节的监管,坚决杜绝和查处额外收取费用、变相涨价、人为设置障碍、阻挠出库、超扣水杂增量等违规行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拒不落实本通知要求的粮油加工企业,将纳入企业和个人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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