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参与拟订与全省粮食收购、地方储备粮相关的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并提出建议,协调落实有关财政补贴政策。
3.负责机关部门预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内部审计,统一负责工会经费、党费的财务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组织对直属单位的年度审计、财务检查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4.指导全省国有粮食企业贯彻国家有关财税、金融、会计政策,协调配合粮食财务挂帐管理和消化工作。
5.组织协调机关对口支援、援疆援藏、乡村振兴工作.
负责人:夏昌银;联系电话:027-8887331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