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479/2020-138064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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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粮食局 | 发文日期: | 2016-09-30 00:00 |
文   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名   称: | 征求《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行政执法,推进依法管粮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和修改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我们对2010年制定的《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hblszcfgc@163.com
2.通信地址:湖北省粮食局政策法规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34号,邮编:43007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
附件:1.《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关于《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湖北省粮食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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