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479/2022-32894 | 分     类: | 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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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粮食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27 16:13 |
文   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名   称: | 省粮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调查发现问题自查自纠的整改情况 |
2021年5月6日至25日,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我局机关和省粮食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粮油信息中心、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3个所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局组织有关处室和直属预算单位,针对省审计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公示如下:
一、预算报表编制不准确问题。
具体内容:省粮食局编制的2020年部门预算文本单位固定资产存量情况表显示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共有机动车3台,全部为小型轿车,但该单位实有小轿车4台。
整改情况: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财务账和资产管理系统账中有4台车,实有车辆3台,其中有1台车(本田雅阁)于2018年上交省粮食局统一处置,处置收入已上缴财政。根据省财政厅“放管服”改革文件精神,该车辆在检测中心资产账和财务账已进行下账处理,完成整改,2021年预算报表中已进行更正。
二、及时清退质保金问题。
具体内容:2017年6月,省粮食局与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机械式立体车库建设安装合同,合同约定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省粮食局转账23万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5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结束后10日内,省粮食局将无息退还质保金。该项目已于2017年12月验收合格。截至审计日,仍余4万元质保金留存在省粮食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未退还。
整改情况:省粮食局机关后勤中心已于2021年6月7日退还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质保金4万元,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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