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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的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10 12:07 来源:财务处
索 引 号: 011043479/2023-30731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财务处 发文日期: 2023-11-10 12:07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省粮食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的整改情况

20226月,我局根据内部审计的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局机关及4个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检查。截至10月27日,审计反馈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现公示如下:

一、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具体内容:省粮食局本级报销6月7日至10日赴安陆等地差旅费5940元,后附出差审批单中前往单位未填写;报销4月26日至4月27日赴宜昌参加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差旅费1220元,其中住宿费所附结算回单为预授权,无实际结算时的公务卡结算回单;9月17日至18日赴鄂州等地差旅费3386元,后附出差审批单中申请及领导审批日期为9月19日。

二、采购合同备案不及时问题。

具体内容:交易中心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合同备案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质检中心采购公务用车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3月3日,合同备案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信息中心采购“一整两通”项目集成标段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3月22日,合同备案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合同备案时间距合同签订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审计整改问题,强调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以对待外部审计的态度落实内部审计整改责任,建立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督促相关责任人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出差审批时间晚于出差时间、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不及时”等不可逆的问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30人次。三是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印发了《湖北省粮食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湖北省粮食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公务开支报销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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