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政务邮箱|繁体|智能问答|长者模式| 无障碍阅读

省粮食局关于发布2023年揭榜制粮食科技 项目需求并组织对接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16:07 来源:省粮食局产业处

各市、州县发改委(发改局、粮食局),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鄂粮函〔2023〕8号,下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省局在前期公开征集的基础上遴选了一批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需求(附件1),现将榜单予以发布,并组织项目对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对接揭榜

揭榜方与发榜方应围绕发榜的项目需求积极开展对接,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按有关规定签订技术合同。揭榜方应符合《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见省粮食局政务网)对于系统性较强的项目,鼓励多单位参与,进行联合协同攻关。

二、项目申报及材料要求

发、揭榜方完成对接后,共同编制项目的申报材料,由应用方按照省局发榜公布的项目需求,向所在县(市、区)发改(粮食)部门进行项目申报。申报项目须在2024年底前完成。

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对接表。发、揭榜方对接成功后,根据项目实际对接情况如实填写《2023年度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对接表》(附件2)。应用方向所在县(市、区)发改(粮食)部门应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市(州)发改(粮食)部门进行复审,在对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公益类项目由研发方直接向省粮食局申报。

(二)可行性方案。按附件3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方案》,按照《湖北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据实编制项目预算,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详细制定可量化的项目实施年度计划及阶段目标。

(三)提供发、揭榜方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首付资金凭证(发票、转账凭证、收款记录等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佐证材料。

(四)绩效目标表。据实认真填写《项目可行性方案》中的《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4)

(六)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研发单位、监管单位、检查指导单位共同签署《项目实施及监管任务承诺书》(附件5),并加盖公章,项目批准实施后,该承诺书生效,并作为项目完成后验收依据

三、项目审核

相关县(市、区)发改(粮食)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市(州)发改(粮食)部门审核后,所在县、市发改(粮食)部门会签《项目实施及监管任务承诺书》,以市(州)为单位集中向省粮食局申报公益类项目由研发方直接向省粮食局申报。

省粮食局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资料进行论证评审,提出财政资金拟资助项目和额度;根据论证评审意见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后,省粮食局政务网站对拟支持的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粮食局将按照《湖北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奖补资金

四、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坚持“诚信守法”的原则,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负主体责任。县级发改(粮食)部门是申报材料审核的主体,对材料的真实性、申报主体基本情况和资质条件的真实性负审核主体责任,市级发改(粮食)部门负审核把关责任。

申报材料胶印装订成册(一式4份),其中2份7月17日前报省粮食局产业处,另外2份分别留存在县、市发改(粮食)部门,用于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结题验收依据。全套申报材料(pdf格式)要求同步发送至省粮食局,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童国富电话:027-88613159、027-88878093

电子邮箱:hbslsjcyyscc@hblsj.gov.cn

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需求清单

     2.2023年度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对接表

     3.项目可行性方案(格式)

     4.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5.项目实施及监管任务承诺书



                                                             湖北省粮食局

                                                             2023年7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需求清单.xlsx
附件:附件2-2023年度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对接表.doc
附件:附件3-粮食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doc
附件:附件4-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5-项目实施及监管任务承诺书.doc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