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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证明事项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1-09-14 16:36 来源:省粮食局政策法规处

   20212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0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取消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目前,省粮食局无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无需要保留的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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