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政务邮箱|繁体|智能问答|长者模式| 无障碍阅读

省粮食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6:21 来源:省粮食局
索 引 号: 011043479/2024-08013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省粮食局 发文日期: 2024-01-08 16:00
文   号: 鄂粮文〔2024〕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省粮食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省粮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精神,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3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省粮食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不断提升依法管粮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学习方案,集中研学。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交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谈学习感悟,处室和局直单位负责人结合岗位谈落实措施。在局政府网站设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及时更新学习内容和工作动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支部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邀请省“八五”普法讲师团刘大洪教授,为局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借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强国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线上专题学习和征文活动,并择优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主题征文3篇,其中1篇荣获优秀奖。

(二)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履职清单,每半年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述法并接受评议。局党组会多次研究粮食行业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带头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亲自部署调度法治工作。充分发挥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督导作用,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普法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明确人员分工,分解落实任务,层层压实局机关处室、局直单位、全省粮食部门责任,加强指导和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线“从事粮食收购企业的备案”事项,推动“一网通办”。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省粮食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19项重点工作事项细化分解到处室,定期督办,进一步压实责任。在省粮食局政网站设立“政务服务质效不高问题反馈”专栏,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法治督察整改,组织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等专项清理,破除制度障碍和壁垒,为营造公平、法治的发展环境打好基础。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入粮食产区、种粮农户和涉粮企业开展调研,详细了解粮农诉求及粮企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夏秋粮收购等重点工作,做好粮食产后服务,抓好政策落实,开展贴心服务,助力粮企发展、粮农增收。

(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湖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分别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调研项目,我局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开展省内立法调研,认真研究提出《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建议文本。积极申报五年和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湖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被《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列为第一类项目。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做到应审尽审、有错必纠、依法决策。年初制定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清单,文件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相关企业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2023年共制定2件行政规范文件、3件党组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完成报备,没有收到负面审核反馈。及时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布,现行有效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在省粮食局政府网站公开,并完成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数据入库归集。依法妥善处理信访14件,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1起民事诉讼案件的一审、二审应诉工作,法院判决省粮食局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我局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护司法权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省粮食局政府网站全年发布信息1793条,主动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信息需求,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五)深入开展粮食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围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重点,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清单,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4月,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5月,通过粮食科技活动周“荆楚粮油”科普宣传“四进”活动,走进金都蓝湾社区和户部巷社区,面向公众宣传粮油科技知识和粮食流通法规、政策,同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10月,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在京山启动全省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向学校、社区、企业、农民等传播爱粮节粮粮食法规政策。12月,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2023第二十“荆楚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期间同步开展宪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举办法治讲座,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网站持续推送法治宣传资料和信息,营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组织省级法治骨干40余人参加国家局主办的线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专题法治培训。印发《关于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的意见》,每年作出计划安排,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局机关集中开展专题法治学习5次,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2次。结合粮食职能,开展法治创建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六)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省局共换发行政执法证42人、行政执法监督证11人,有关执法人员信息在网上公开。修订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举办全省粮食流通执法监督培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启动“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在全省开展涉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情况等专项检查,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相对人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省市县三级地方储备粮监管信息化全覆盖,穿透式监管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23年12月底,累计核查办结17件“12325”投诉举报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粮食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现有《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湖北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尚未出台保障粮食安全的地方性法规

(二)粮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市县基层粮食部门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平衡,包容审慎监管执行不够精准,行政执法整体质量还不够高。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粮食立法修规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对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汇报立法工作情况,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不断完善草案建议稿,推进《湖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进程,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粮食力量。

(二)加强粮食法治培训结合省级层面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及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宣贯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粮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法治督察要求,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修改完善粮食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等文书,指导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的运用,增强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提高基层粮食行政执法水平。

(三)提高粮食流通监管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粮食部门依法治理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