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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湖北省粮食流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16:15 来源:政策法规处


局有关处室,局直有关单位:

2023 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及国家局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部署,按照《湖北省粮食流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 “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根据需要适时调整规划实施重点、政策举措和保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效”的工作要求,根据局领导的意见,请你们结合职责和任务分工对《湖北省粮食流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标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实施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系统评估“十四五”规划任务实施情况,强化规划的引领、带动和战略导向作用,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应对更为复杂困难局面的各项工作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主要目标指标是规划的重要导向。结合现有的发展基础,全面检查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指标,评估发展取得成效,对是否达到预期进度作出说明,特别是对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实现情况要进行重点分析评价,提出是否需要调整修订的建议。

(二)发展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发展重点任务是规划实施的主要内容。全面评估规划提出的强化粮食储备保障能力建设、实施三级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建设工程、加强仓储设施建设、实施两江粮食物流(产业)园区节点建设工程、深入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实施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完成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国有粮食企业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粮油质检体系、实施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深入实施“科技兴粮”战略等 11 项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包括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三)重要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重要建设项目是规划实施的关键抓手。全面评估规划提出的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建设工程、国有粮食企业能力提升工程、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两江粮食物流(产业)园区节点建设工程、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低温(准低温)粮库建设改造、信息化“一整两通”、粮油标准制定推广、粮食科研攻关等重要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析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矛盾,促进项目进度加快。

(四)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发展形势进行科学研判是顺利推进规划实施的重要基础,按照党的

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国内外形势对“十四五”中后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结合粮食行业改革发展任务,根据评估和预测情况,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规划目标任务完成的对策建议,以及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

二、相关要求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结合日常工作和大兴调查研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认可度。

(一)中期评估要把质量摆在首位。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过程评估与效果评估相结合、客观评价与主观感受相结合等方式,统筹做好定量测算和定性评价,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反映实际进展和问题困难情况。要突出重点,紧扣规划提出的目标指标和任务项目,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坚决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中期评估责任分工。责任单位负责综合评估指定条目

的内容,配合单位负责按责任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评估材料。责任单位综合评估的文稿由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请于7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政策法规处汇总。

(三)截止时点。中期评估采用的数据中,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 202212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为 2023 630日;中期评估涉及的任务项目进展情况截止时点为 2023630日。

附件:《湖北省粮食流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任务分工

湖北省粮食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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