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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19 14:13 来源:办公室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落实鄂政办发〔2014〕30号文件和我局推进信息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省粮食局以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全省粮食行业为出发点,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程序规范和制度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2014年12月11日,我局共主动向社会公开粮食工作方面的信息2000余条,访问量达980多万人次,网站共发布信息1600余条。2014年度网上共受理局长信箱来信18件,政策咨询13条。 

  二、贯彻落实30号文件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廉政建设的全局性和长期性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坚持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湖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并在落实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理。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省局政务网站公开与其它形式公开(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信息公开栏、宣传栏,便民手册、公告或通告,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粮食部门直接和农民打交道,粮食收购政策需要第一时间传达到农民中间。粮食部门除了采取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粮食信息之外,还采取发送宣传单、在粮食收购点和村组张贴告示等多种方式公开政策信息。例如,我们每年对执行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质价标准,基层粮食部门采取广播车、告示牌等方法让种粮农民家喻户晓。 

  (三)健全体制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围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落实了三项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三是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行政考核的内容,作为软环境建设的重要部分,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和检查系统平台运行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细化内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抓紧抓好。 

  二是健全制度,强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是拓展内容,强化效应。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确保机关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确保信息公开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政府工作的窗口,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应。

  湖北省粮食局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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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粮食局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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